进那片肥沃的土壤里,然后等着它发芽、生长、枝繁叶茂。
“我懂了。”
张国庆把信封小心地放进夹克的内袋里,拉好拉链,用手拍了拍,确认东西在。
“专案组的人你来挑,”
昌哥继续捻佛珠,节奏比之前快了一些,“能用的人就用,不能用的人就踢出去。
周铁军那个人,太死板,太讲原则,你盯紧他,不要让他坏了事。”
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像是在想什么事情,然后补了一句,“如果他不听话,你知道该怎么办。”
张国庆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点了点头。
“还有一件事。”
昌哥的声音突然变得很轻,轻得像一片落叶掉在了水面上,“李威在金柳市待不了太久了,他在金柳市耗不起。
在他走之前,我要让他亲眼看到金柳堂倒下,看到他的盟友一个一个被抓走、被判刑、被关进去。
我要让他知道,在这座城市里,没有任何人能跟我斗。
他能活着离开金柳市,不是因为我不敢动他,而是因为我懒得动他。
一个凌平的政法委书记,在金柳市被我逼得像一条丧家之犬一样夹着尾巴逃跑,这种胜利,比杀了他还要让我舒服。”
张国庆看着昌哥的脸,那张脸上写满了得意,一种从骨子里往外溢的、抑制不住的得意。
他认识昌哥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见过他露出这样的表情。
以前昌哥的得意是克制的、内敛的,像一把藏在鞘里的刀,只露出一线锋芒。
但现在的昌哥不一样了,他把刀拔出来了,握在手里,在阳光下炫耀,在风中挥舞,甚至不在乎别人会不会看到刀上的血迹。
这种变化让张国庆感到了一丝不安,但他没有说出来。
他说不出口。
一个副局长,面对一个黑恶势力头目,没有资格说“你太得意了”
这种话。
他没有资格,也没有胆量。
昌哥看了看墙上的挂钟,上午九点三十二分。
“你可以走了。”
昌哥端起茶杯,最后喝了一口,茶水已经凉了,但他喝得很从容,像是在品味一杯陈年的老酒,“专案组的事,越快越好。
金柳堂多存在一天,我的心就多悬一天。”
张国庆站起来,朝昌哥微微躬了躬身,转身走出堂屋。
他穿过窄窄的过道,推开佛堂的大门,清晨的阳光照在他脸上,有些刺眼。
他眯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有香烛的味道和初秋青草的气息。
他拉开车门,坐进驾驶座,发动了车子,黑色的帕萨特驶出了那条偏僻的小路,汇进了金柳市早高峰的车流里。
朱武的车还停在小巷里,他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佛堂的大门。
当黑色的帕萨特从他面前经过的时候,他看到张国庆坐在驾驶座里,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插在夹克的内袋里,像是在护着什么东西。
他的表情不像刚从一个黑势力的巢穴里出来的人,倒像一个刚刚接受了一项重大任务的特工,紧张、兴奋、小心翼翼。
朱武看了看手表,上午九点三十四分。
二十二分钟。
张国庆在佛堂里待了二十二分钟。
朱武的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叩了两下,脑子里飞快地算着时间。
二十二分钟,不是一次简短的交代,也不是一场长时间的密谈,而是刚好足够让一个人听完所有的指令、收好所有材料、确认所有细节的时间。
这个时间不长不短,说明昌哥和张国庆之间已经不需要太多的交流,他们之间的默契已经到了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传递足够信息的地步。
这种默契不是一天两天能形成的,那是长年累月的合作、无数次秘密的见面、无数笔见不得光的交易累积起来的。
佛堂的大门重新关上了,门楣上方的莲花图案在阳光下显得灰扑扑的,像一个普通的、不起眼的装饰。
朱武盯着那朵莲花看了几秒钟,然后发动了车子,沿着与张国庆相反的方向离开了。
他没有直接回民房,而是在金柳市的大街小巷里绕了三圈,确认没有任何人跟踪之后,才拐进了通往郊区的那条土路。
民房里,李威正坐在堂屋里等。
他没有喝茶,没有捻佛珠,没有看墙上的年画。
他只是坐在那里,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闭着眼睛,像一尊入定的佛像。
听到院门响动的声音,他睁开了眼睛,目光落在推门而入的朱武身上,那目光里有期待,有审慎,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让人脊背发凉的东西。
朱武走进堂屋,带上门,拉了把椅子坐到李威对面。
他的表情很凝重,嘴唇抿成了一条线,眼睛里的光有些复杂。
“跟到了?”
“跟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