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舅舅也是很好的人,唯一不好的点就是以前偷走过妈妈的心。
不过妈妈的心如今在自己这里,我一定会守护好她的心。李凭风心里想着。
随后李萧月又说起了她和秦珍相识的过程。
最初她可讨厌秦珍了,觉得她整天冷冰冰的,永远一副厌世脸。拽得像个冰山女王一样,弄了个学生主席的职务,谁跟她套近乎都不好使。
秦珍呢,同样讨厌李萧月,觉得她就是个胸大无脑的骚货,小小年纪就挑染着一头渐变紫,身上的那些限量款每天都不重样,还在学校里收了一堆白痴当小弟,上个厕所都像是登基一样拉风。
可缘分这东西就是命中注定。
二人从两看相厌的死对头,因为某件事打消了对彼此的敌意,又不知不觉间变成朋友,再到后来成了无话不谈的好闺蜜。
李萧月讲到和秦珍的那些过往时总是神采飞扬的,时不时迸出清脆的笑声。
人这一生会有多少朋友呢?
过去李萧月觉得友谊就是阶段性的产物,大多数人只是由于环境短暂地呆在一起,之后则会因为各自的路不同就此分离。
但其实她也一直想问,那些已经跟她断联、各自安好的人,会不会在某天想起她呢?
但这种回忆似乎是也无关紧要的。
这样的想法就像是洗手时的泡沫,一冲就掉了。
但她觉得凡事总有例外,总会有那么一两个家伙始终把你挂念在心上,而你也同样会在那些个无人知晓的时候念叨对方。
你们的友谊同仇敌忾、臭味相投,既能两肋插刀也能把彼此的底裤都给扒下来。
只要看到对方,嘴角就会扬起笑意,心里就会轻快舒畅。
李凭风枕在妈妈的大腿上,面朝她的小腹,两人都一丝不挂,却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他听着妈妈的故事,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戳妈妈的肚脐,月光下,妈妈阴阜处的耻毛乌黑发亮,摸起来软软的,闻起来有股淡淡的骚香味。
李萧月目光柔和地扫在儿子棱角分明的侧颜上,一会儿揪揪他的耳朵,一会儿在他的发旋上画着圈圈。
时间悄无声息地流逝,她的故事来到了十八岁。李凭风知道,在这之后那个男人就该登场了。
“那个时候,李家还不像今天这么庞大,但也是江城这一块的老牌豪门了,那个时候除了李家以外还有高家、秦家、叶家等等。当时叶家的势力可大了,几大家族互有合作,也相互竞争,但后来为了利益却撕破了脸,江城的格局也从那个时候开始改变。”
“当初我从英国回来之后,想着再混个几年的,反正那帮老不死的也没打算让我接手家族企业。但毕竟父亲当年做了掌舵人,我的地位自然水涨船高,很多本来轮不到我的肥差也都被我死乞白赖地一一揽下。”
李萧月得意洋洋道:“嘿,想不到吧,你老娘当年大学都还没念呢,就开始做甩手掌柜赚大钱了,别看我现在闲得很,其实当年我还是很有商业头脑的。”
事实上,在那个黄金年代,有了资源,不少人都能扶摇直上。
也就是在那一年的某个商业晚会上,李萧月第一次认识了高景珩。
宴会厅挑高三层的穹顶垂挂着定制的奥地利水晶吊灯,冷白色的切面光晕如水银般倾泻而下,将大理石地面照得光可鉴人。
墨黑漆面的施坦威九尺大钢琴静置在角落里,琴声悠扬,音符从黑白键上蹦跳着四散开来。
侍者托着水晶香槟塔穿梭于人群之间,杯壁碰撞出极轻脆的声响。四周谈笑风生的人群无一不是财经头条上的常客或是当地门阀的新鲜血液。
只是他们无一例外都围绕着李萧月打转,至于原因?
一是她足够漂亮,镶了钻的礼裙穿在她凹凸有致的身上,再搭配上那张艳压群芳的俏脸,李萧月耀眼得简直像是行走的人形珠宝。
二是她背后大有来头,李家诶李家诶,况且这位大千金还没有婚配。
只是那些自以为风流倜傥的公子哥在李萧月眼里和土鸡没什么区别。
硬要说区别的话,就是他们的开场白各有特色。
有故作深沉文艺派的文青:听闻李小姐对印象派也有涉猎?不知您如何看待莫奈《睡莲》系列里,光与影那场永不落幕的背叛?
有家里走了狗屎运的暴发户:我最近刚拍下一颗戴比尔的粉钻,还没想好镶在哪儿,看到你,我突然有灵感了。
还有让李萧月差点没绷住的霸总:oi,女人!我这个人不喜欢浪费时间,给你三秒钟考虑,要不要跟我去露台单独聊聊?
她觉得这帮家伙既可爱又白痴,有气质的长得丑,长得帅的个子矮,身型好的说话语气她不喜欢。
气质、相貌、身材、品味兼具的家伙却没在看她。
李萧月的视线越过衣香鬓影的人群,落在了宴会厅偏僻一隅的三角区,准确来说,是落在了正在弹奏钢琴的男人身上。
琴旁的光线被刻

